非法使用未注冊商標的認定
2022-06-20 16:38:50
[部門規(guī)章及相關文件]
& gt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關于冒充注冊商標問題的批復》(1997年6月16日)
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:
你局《關于南通榮祥制衣有限公司是否構成冒充注冊商標行為的請示》(蘇工商標〔1997〕91號)收悉,現(xiàn)批復如下:
根據(jù)《商標法實施細則》第二十六條,R是注冊商標。在未注冊商標圖案周圍使用K符號,類似于R標記,容易使人誤認為該商標是注冊商標,屬于假冒注冊商標的行為。
& gt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貫徹實施〈商標法〉有關問題的批復》摘錄(1994年9月23日)
根據(jù)《商標法》第三十條第一款規(guī)定,商標注冊人變更其注冊商標的文字、圖形或者其組合的,屬于擅自變更注冊商標的行為。根據(jù)《商標法》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的規(guī)定,在未經(jīng)核準注冊的商標上標注注冊商標,包括在注冊商標核定使用范圍以外的其他商品上使用該商標,屬于假冒注冊商標的行為。
如何掌握和區(qū)分“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、圖形或者組合”與“假冒注冊商標”的關系和界限,需要根據(jù)具體的商標案件來確定?;驹硎牵簩ψ陨虡诉M行部分或微小的變更,比如改變商標文字部分的字體,或者在不改變圖形主體的前提下對圖形部分進行一些改動或增刪等。屬于《商標法》第三十條第一項所述行為;對注冊商標的主要部分(包括文字、圖形)作出重大或者根本性改變的,該商標應當視為新商標。如果在商標注冊之前加上注冊標記,就是假冒注冊商標的行為。
& gt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關于“冒充注冊商標”的解釋》摘錄(1988年1月19日)
冒充注冊商標是一種欺騙行為,主要表現(xiàn)為商標未注冊,但用戶聲稱其商標已注冊。如在未注冊商標標識上添加“注冊商標”字樣或[注]或[個]注冊標記,或在產(chǎn)品廣告、說明書等宣傳材料上冒充注冊商標等。
商標注冊人在未經(jīng)核準使用的商品上使用其注冊商標,同時標注“注冊商標”字樣或者使用注冊標記[注]或者[r]的,視為假冒注冊商標。
& gt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關于組裝自行車使用商標問題的復函》(1986年2月26日)
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:
1月27日,你省思茅區(qū)工商行政管理局來函詢問如何處理企業(yè)利用廢舊零部件組裝的自行車。我們的意見如下,并請轉(zhuǎn)告我局,用缺陷零件組裝自行車的企業(yè),可根據(jù)具體情況采取不同的處理方式:在組裝自行車上使用商標的,可按《商標法》第三十一條或第三十四條的規(guī)定處理;組裝自行車上使用的商標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,視情節(jié)輕重,依照《商標法》第三十九條或第四十條的規(guī)定處理。組裝自行車上未使用該商標的,可按(85)京生440號文件第二條的規(guī)定處理。
& gt摘自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對沂源縣工商局請示報告的復函》(1985年10月21日)
怡園水果加工廠在罐頭商品上申請注冊的青龍山商標仍在審查中,尚未成為注冊商標。該廠擅自在青龍山的標識上使用“注冊商標”字樣,屬于假冒注冊商標的行為,違反了《商標法》第三十四條的規(guī)定,應予查處。
臨縣書法社和周村印刷廠,違反《商標印制管理規(guī)定》,擅自印刷注冊商標,也應按有關規(guī)定處理。
& gt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就未注冊商標周圍加印字母問題的復函》(1985年9月12日)
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:
現(xiàn)將肇源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來函和新附的商標標識轉(zhuǎn)發(fā)給你們。請轉(zhuǎn)告縣工商局:根據(jù)圖案分析,我局認為印刷字母Z,C,S,B 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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